再審申請人(原審被上訴人):招商局倉碼運輸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堅尼地 城西寧街18號。 法定代表人:施建祥,總經理。
訴訟代理人:朱解、石同文,北京正義律師事務所律師。
再審申請人(原審被上訴人):中國深圳外輪代理公司(原中國外輪代理公司蛇口分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蛇口工業(yè)大廈。
法定代表人:范建雄,總經理。
再審申請人(原審被上訴人):深圳經濟特區(qū)發(fā)展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建設路發(fā)展中心30層。
法定代表人:李錦全,經理。
訴訟代理人:曾亦軍、何正大,廣東君信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原審上訴人):(香港)粵海電子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干諾道中74-77號粵海大廈4字樓。
法定代表人:孔鴻博,董事兼副總經理。
訴訟代理人:李銘,廣東李銘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原審被上訴人):珠海市海島開發(fā)貿易公司。住所地: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南華路華子石西村29號之一。
法定代表人:江友芬,總經理。
訴訟代理人:孫亞南,副總經理。
被申請人(原審被上訴人):(香港)華港發(fā)展公司。住所地:香港新界沙田偉華中心第1室9字樓E室。
訴訟代表人:梁鍵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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