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6108]
問題標題:關于杭州海關合理自用的判斷標準
問題內容: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海關管理原則是:既方便正常往來,照顧個人合理需要,又要限制走私違法活動。上面的是官方說法,比較模糊,我先申明,我是合理自用,主要是給寶寶買些奶粉、輔食之類的東西,但由于國外買東西郵寄回國的運費是重量越重相對每公斤的價格越低(起步價較高),所以我想在合理自用的范圍內盡量能多買一些東西。所以想咨詢一下,比如奶粉只能買5公斤,類似這樣明確的說法,混合包裝的包裹,在買如奶粉5公斤的情況下,還能裝多少米粉?多少輔食?只有這樣量化了之后大家也能控制好自己東西的數量。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杭州海關
答: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qū)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qū)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具體可以查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2年第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