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關于國外代購商品。
問題內(nèi)容:我在日本的網(wǎng)站上訂購了1套游戲和1款全新限量ZIPPO打火機。分別是游戲12800日元,打火機12390日元,合共25190日元,折合人民幣1710元。如果進境的話需要什么手續(xù)?確實是自用。是否屬于自用合理范圍?如需納稅,應該按照什么標準計算應繳稅款?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jù)《海關總署關于調(diào)整進出境郵件中個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稅額的通知》(1994)中規(guī)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區(qū)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免稅額為500元。對個人收寄的物品,原則上以限值決定是否允許進出境;對單件不可分割的物品,雖超出限值規(guī)定,但確屬個人正常需要的,可從寬驗放。海關按照《入境旅客行李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2007)中的歸類審核價格,確定征繳稅款。應稅物品與完稅價格表中所列物品完稅價格相差懸殊達到3倍(或1/3)及以上程度,可采取另行確定價格原則或按物品實際價格計征稅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