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采購合同的意義有以下幾點:
1.全球采購合同是全球采購實務活動的核心和主導
全球采購實務活動的開展都是圍繞合同進行的。交易磋商的內容,例如商品的品質、數(shù)量、包裝、價格、交貨、支付等等都是合同的內容。交易磋商的目的是為了在交易雙方之間簽訂合同。合同訂立才意味著交易磋商的圓滿結束。交易磋商后各方按照合同去履行自己的義務和行使自己的權利。賣方的備貨品質、數(shù)量、包裝、交貨地點、風險承擔范圍、出具的單據(jù)、辦理的手續(xù)等都要按照合同的規(guī)定去做。在進出口企業(yè)管理中,一般還按照履行合同的需要設置部門。
2.全球采購合同是進出口交易順利進行的保證
為了獲得全球采購的利益,貿易雙方進行反復磋商,相互作出對方所要求的、也是自己愿意和能夠給出的承諾,保證將來去履行某些義務。這些承諾或應盡的義務是獲得利益的成本。由于貿易者一般具有不愿增加和盡量減少成本的傾向,因而,往往會出現(xiàn)承諾落空、義務打折扣,使對方的利益受損。建立在法律基礎上的合同具有這樣一種功能:對承諾者有很強的約束力,迫使貿易當事人履行自己的承諾。
3.全球采購合同是維護貿易當事人利益的保障
在全球采購中,一方違反在交易磋商時自己給出的承諾,必然會造成另一方面利益受損。如果這種違背諾言行為發(fā)生了怎么辦?這可以通過合同規(guī)定,一旦這種行為發(fā)生,違背諾言者對另一方要進行補償,在法律上稱作違約救濟。各國的法律對違反合同的行為都規(guī)定了救濟的方法,使遭受損害一方的利益有了保障。 4.全球采購合同是解決全球采購爭議的依據(jù)
在全球采購活動中,爭議和糾紛很可能發(fā)生。一旦爭議發(fā)生,各方總是各說各的道理。要解決爭議,可以通過協(xié)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方式。但不管哪一種方式,明確責任及提出解決方法都需要有一個依據(jù)。而合同就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