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比較法研究在國際范圍內取得了許多新的進展。1924年成立國際比較法科學院(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Com-parative Law),每隔4年召開一次國際比較法學大會。70年代的3屆大會(第8~10屆)于1970年、1974年和1978年分別在意大利、智利和匈牙利舉行。1950年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贊助下成立的國際法律科學協會(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Legal Science),致力于比較法學的發(fā)展,至70年代末,約有50個國家的比較法協會作為該會的國內委員會。它發(fā)起編輯《國際比較法百科全書》巨著,由西德漢堡麥克思普蘭克外國私法和國際私法學會負責編纂,分17卷,于1971年陸續(xù)出版。1960年成立的國際比較法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omparative Law),致力于推動比較法學的教學工作。
我國解放后,在起草憲法和其他立法過程中,對世界各國的有關法律曾進行了比較研究,在法學的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中,也開展了對外國歷史上和當代法律的比較研究。但這種研究還是不夠的。積極開展比較法研究,是當前我國法學界的一個重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