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對外貿易部,是根據(jù)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guī)定,于1952年8月7日設置的一個部門。1952年8月,為了加強商業(yè)工作和使國內貿易與對外貿易更好地為即將開始的第一個五年計劃經(jīng)濟建設服務,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撤銷中央人民政府貿易部,分別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對外貿易部和中央人民政府商業(yè)部。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jù)國務院《關于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對外貿易部即告結束。國務院按照規(guī)定,將原中央人民政府對外貿易部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接替相關工作,成為國務院組成部門。